顺德大良0到3岁托育服务推荐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来源:

结合我国婴幼儿托育行业的发展状况,笔者建议,今后应进一步加强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建设。在监管上,要调动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更细致地对托育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加强对托育机构保教质量的评估和监测,实施动态管理;在工作机制上,一方面要明确和理顺各级国家部门的权责分配,另一方面要在不同部门之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确保形成合力。目前婴幼儿托育机构的供给呈现出明显的“有效供给不足”问题。从供给结构上看,招收0到1岁半或者0到2岁婴幼儿的托育机构稀缺,多数托育机构招收的是 1 岁半到 3 岁的幼儿;从供给质量上看,私人在住宅区内开设的家庭式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无法保障;从供给价格上看,引进欧美比较成熟的婴幼儿教育模式的私立托育机构费用较高。非营利性托育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顺德大良0到3岁托育服务推荐

加快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侧改变,建立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是完善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主要着力点。其一,可以探索推进幼保一体化进程。从国外来看,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就通过幼保一体化的做法来解决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供给不足问题。比如,俄罗斯将学前教育的起始年龄明确为婴儿出生第 2 个月到 7 岁,通过建立“托儿所—幼儿园”联合体,实现学前教育机构一体化。从我国来看,可以尝试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招收 3 岁以下婴幼儿,逐步探索幼保一体化。其二,加大社区托育中心的建设力度。社区作为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在提供婴幼儿托育服务方面具有贴近百姓需求、就近就便的特点。可以充分整合优化社区的现有资源,为居民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其三,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开办普惠性质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满足婴幼儿父母的实际需求。佛山明日华府托育服务机构费用关于举办托育机构需要提交的文件清单,目前实践中主要以当地国家部门部分的要求为准。

从以下方面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侧改变:推动托育服务供给性质朝普惠化方向发展。国家部门应将托育服务定位为民生领域的公共服务,将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经费列入公共卫生服务和教育事业经费当中;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社区托育点、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给予其场地、租金、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优惠;通过政策或资金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向职工提供福利性质的托育服务;向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补贴或减免其部分税收,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供给侧改变:改变开放以来,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结构逐渐简化、抚育功能趋于弱化,城市双职工家庭的数量不断增长,而传统的单位福利性托幼体系瓦解,0~3岁婴幼儿照料责任主要由家庭来承担。两孩政策实施以后,人们托育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相关调查显示“无人照护”成为一些人放弃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家庭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日趋旺盛,然而托育服务市场却面临供给总量匮乏、供给结构失衡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这些问题深刻影响着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与育龄人群的工作—家庭平衡。为了回应新时期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早期保育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要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变,较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管理者必须首先了解当前家庭的养育模式,准确把握**的托育服务需求,避免落入“供给偏离需求”的结构性失衡困境。师资队伍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制约了婴幼儿托育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托育机构的初衷是,希望在盈利的同时把事情办好,实现有需家庭和办托主体的利益双赢。而实际情况是,因缺乏标准,各类机构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上相距甚远。其中,公办机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目标齐全,员工人力资本较高、待遇较好、队伍稳定,且质优价廉,但托位极少,只能满足极少人的需求。其余主体提供的服务可分为几类:或定位于经济状况极好之家庭,保育和教育服务都有较为明确的方向,员工也多有资质或经过培训,相对较正规,但收费昂贵,受众面极小;或定位于普通人群和家庭(这是主要模式),收费水平一般,但多无明确的保教服务指南和服务标准,孩子难以得到良好的保教并重的服务;或定位于收入较低群体,保育员和教师二体合一,价格虽低,但多简单地看管孩子,优良的保育和教育目标均难达成。举办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家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佛山大润发商圈三岁托育中心有哪些服务

家庭承担着较为沉重的养育负担,婴幼儿照料的社会化程度较低。顺德大良0到3岁托育服务推荐

早教和托育有什么不同?通常意义上,托育机构与早教中心都是针对0-3岁宝宝的,但早教与托育有明确区分,托育机构主要包括照护、养育、习惯养成以及潜能激发和早期启蒙教育,为婴幼儿提供个性化成长方案;而早教中心则是把重点放在孩子的早期教育或亲子教育上,且有课程短、内容单一、收费昂贵等缺陷。我国教育部门对开设在幼儿园的少数小小班以及在教育部门登记的早教机构进行监管。2016年教育部修订印发《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中国教育部令第39号),明确规定教育部门是幼儿园的主管部门,教育部门的职责包含对少数开办有托班(2~3岁)的幼儿园进行监管。2012年教育部曾下发《关于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区等14个地区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但该通知针对的是早期教育并非托幼服务。顺德大良0到3岁托育服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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