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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04月30日 来源:

    3、对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在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这也属于信函催收。4、符合法律要求的催收通知可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5、借款合同有第三方担保的,必须注意向担保方催收。从审慎角度分析,如果借款人是分期还款,债权人应当尽量做到每笔到期债务到期前都进行催收。6、逾期催款函的接收人尽量具体到某一具体职位的某一人员。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给不同的人发送多封。逾期催款函中要写明发送方的名称或姓名,并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上要写明联系人的职位与职权、回电号码,以便对方和我们联系。 请一个法律咨询顾问收费标准价格。顺德区一对一法律咨询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突冲而发生的纠纷。一般有以下四个处理程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一、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也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达成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或诉讼。二、调解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的调解:(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的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提出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可以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会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佛山个人法律咨询个人法律顾问一般多少钱 ?

2、组织调解。调解组织派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并依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不愿调解、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会成员会申请仲裁。注: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二)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的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会成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企业未能正确理解“哺乳假”,法律只规定了“哺乳时间”,并没有“哺乳假”的规定。所谓“哺乳假”,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法律明文规定下,正确的理解应为“哺乳时间”,即对未满一周岁的婴儿,企业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根据立法本意,设置哺乳期“哺乳时间”的初衷是为了让不满一周岁的婴儿能更好的生长发育,因此,该哺乳时间应按天使用,而不能合并集中使用。故,女员工并没有全天休“哺乳假”的法定权利。当然,企业可以出于员工福利而安排员工因哺乳需要而特别休假,但这种休假不同于法律上的“哺乳时间”规定,也不会因为企业安排了“哺乳假”而缩短“哺乳期”。律师提示:对于法律规定不甚了解的地方,企业应及时向律师或其他专业人事咨询。在清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安排休假的,若其假期中的工资、福利待遇有变化,同样需书面协议固定。 法律咨询公司市场前景怎么样?

    我们在审查客户合同时,几乎每份合同中都会有“不可抗力”条款。这些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可谓五花八门,精彩纷呈。由于我国《民法典》(原合同法)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只有“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样一句话,简单且笼统,而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又尤为重要,因此,难怪合同当事人都要在此条款上争取“定义权”,而对不可抗力各式各样不同的定义,也就并不稀奇了。然而,不可抗力的概念、内涵和外延是否能够通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而自行确定?法律对不可抗力的范围是否有明确的界定或者不予纳入的内容?在讨论上述问题前,我们有必要阐释一下不可抗力的法律特征: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江必新等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中对不可抗力的法律特征有如下表述:一,必须是社会公认的客观现象。都是人类已认知并能够对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社会现象。第二,必须来自于行为人的外部。不可抗力的外部性,是为了澄清行为人自己行为及他人或者社会行为之间的界限。第三,必须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现象。 **法律咨询有哪些注意事项?斗门区单位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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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的程,女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工会和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劳动法较早属于民法的范围,十九世纪以来,随着工业**的发展,劳动法在各国的法律体系中日益占有重要的地位,并逐渐脱离民法而成为一个的法律部门。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劳动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禁止纺织厂使用9岁以下的学徒,并规定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2小时,同时禁止做夜班。十月**后,1918年苏维声颁布了世界上一部社会主义劳动法典,并于1922年颁布了新的《苏维埃劳动法典》。早在1931年11月我党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工农兵一次全国大会就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劳动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先后制定了《中国劳动保险合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规。顺德区一对一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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